一、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5年5月8日臺教授青字第 1150000211號函及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115年5月5日 衛部救字第115136055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作業,每校至多推薦2個團隊,請於115年5月 31日前完成校內受理及初審作業;並於115年6月12日前將 審查完成之推薦名冊及相關紙本資料函送教育部青年發展 署,並同步將電子檔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annie@mail. yda.gov.tw),俾利辦理後續彙整及提報作業。
三、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下列承辦窗口: (一)計畫申請相關事宜:衛福部承辦人陳玉慈小姐(電話: 02-85906624)。 (二)資料送件相關事宜:青年署承辦人劉祉延小姐(電話: 02-7736-5235)。
四、檢附原函暨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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