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經濟不利學生勵學獎助-學業進步獎勵金

申請日期
115年3月5日 至 115年3月29日
最高獎勵
25,000 元 (依進步幅度核發)

申請資格

  • 本校具大學部學籍(不含在職生)之本國在學生,不含延修生。
  • 優先補助:符合下列條件者,並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等身分,且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 原住民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前學期獲「學習勵學金」補助,或經學習輔導至少20小時,或參與讀書會至少20小時後,前後學期成績排名進步者

獎助金額

成績排名進步幅度 獎勵金額
進步 5% - 10% 3,000 元
進步 11% - 20% 7,000 元
進步 21% - 30% 12,000 元
進步 31% 以上 25,000 元

申請方式

推薦 線上申請 (建議線上申請比較環保唷)

教務學務系統 → 學務系統 → 獎助學金系統 → 申請查詢作業 → 申請獎助學金 → 查詢【學業進步獎勵金】 → 上傳應繳資料後送出

 

紙本 紙本申請

備齊應繳資料,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應繳資料 Checklist

  • 申請表
  • 3個月內戶籍謄本
    (需含學生本人、父母資料,已婚學生加計配偶,原住民籍學生須備註族別)
  •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
    (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學生加計配偶)
  •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學生加計配偶)
  • 其他證明文件
    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家庭突遭變故相關證明、媽媽手冊、出生證明等 (無則免附)
  • 113-2、114-1 學期成績單 (需附排名)
    (一個學期一張成績單,請在後棟一樓的機台申請)
  • 前一學期學習輔導紀錄或讀書會參與證明 (至少20小時)
    (前學期獲「學習勵學金」補助者免附)
  • 學生本人存摺帳戶影本 (郵局、銀行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