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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利學生勵學獎助-學習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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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 至 1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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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元 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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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本校具大學部學籍(不含在職生)之本國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等身分,且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 原住民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核發期程
(暫定,實際發放時間仍依校內作業流程為主)
| 發放日期 |
說明 |
金額 |
| 114年10月30日 |
核發09月份 (第1週至第4週) 學習勵學金 |
6,000 元 |
| 114年11月20日 |
核發10月份 (第5週至第8週) 學習勵學金 |
6,000 元 |
| 114年12月20日 |
核發11月份 (第9週至第12週) 學習勵學金 |
6,000 元 |
| 115年01月20日 |
核發12月份 (第13週至第16週) 學習勵學金 |
6,000 元 |
※ 如經教育部查核,申請人未符合申請資格者,須依規定繳回已核發之勵學金。
申請方式
推薦 線上申請
教務學務系統 → 學務系統 → 獎助學金系統 → 申請查詢作業 → 申請獎助學金 → 查詢【學習勵學金】 → 上傳應繳資料後送出
紙本 紙本申請
備齊應繳資料,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注意事項
- 學生須於學期初自主擬訂本學期學習目標及學習計畫(如申請表),並於 9月15日 前繳交。
- 提出申請後,生輔組會統一將同學加入 I'm@TMU 勵學獎助學習專區。
- 每週依自身的學習計畫,於 I'm@TMU 專區填寫自評檢核,並繳交反思作業。
- 依規定 每週學習時數須達8小時。
- 若任一週自評未填寫或時數未達標,則不核發該期程之學習勵學金。
- 獲獎助者可於次學期申請「學業進步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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