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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利學生勵學獎助-學習勵學金

申請日期
114年8月28日 至 114年9月15日
獎助金額
24,000 元 勵學金

申請資格

本校具大學部學籍(不含在職生)之本國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等身分,且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 原住民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核發期程

(暫定,實際發放時間仍依校內作業流程為主)

發放日期 說明 金額
114年10月30日 核發09月份 (第1週至第4週) 學習勵學金 6,000 元
114年11月20日 核發10月份 (第5週至第8週) 學習勵學金 6,000 元
114年12月20日 核發11月份 (第9週至第12週) 學習勵學金 6,000 元
115年01月20日 核發12月份 (第13週至第16週) 學習勵學金 6,000 元

※ 如經教育部查核,申請人未符合申請資格者,須依規定繳回已核發之勵學金。

申請方式

推薦 線上申請

教務學務系統 → 學務系統 → 獎助學金系統 → 申請查詢作業 → 申請獎助學金 → 查詢【學習勵學金】 → 上傳應繳資料後送出

 

紙本 紙本申請

備齊應繳資料,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應繳資料 Checklist

  • 申請表 (含自主學習計畫書)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需含學生本人、父母;已婚含配偶;原住民須註記族別)
  • 學生本人及父母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
  • 學生本人及父母之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 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媽媽手冊等,無則免附)
  • 前學期成績單 (新生免附)本學期課表
  • 學生本人存摺帳戶影本

注意事項

  • 學生須於學期初自主擬訂本學期學習目標及學習計畫(如申請表),並於 9月15日 前繳交。
  • 提出申請後,生輔組會統一將同學加入 I'm@TMU 勵學獎助學習專區
  • 每週依自身的學習計畫,於 I'm@TMU 專區填寫自評檢核,並繳交反思作業。
  • 依規定 每週學習時數須達8小時
  • 若任一週自評未填寫或時數未達標,則不核發該期程之學習勵學金。
  • 獲獎助者可於次學期申請「學業進步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