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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清寒學生獎學金


 

獎助名額:依當年度低收入戶學生而定

獎助金額:以本校當學年編列預算額度,依獲獎人數平均發放,每名新台幣3~5萬元為原則

申請條件:

  1. 凡具本校學籍(不含在職生)之本國學生
  2. 符合政府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
  3.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一年級依據上學期成績)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可提供影本,並檢附正本查驗)
  3.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一年級學生繳交前一學期)
  4. 前學年操行成績證明書(一年級學生繳交前一學期)
  5. 學生本人存摺帳戶影本(郵局、銀行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