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杏文教獎學金
獎助名額:每學年2名
獎助金額:每名每學年新台幣1萬元
申請條件:
- 凡本校大學部本國籍在學學生。
- 政府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或符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所訂經濟條件(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且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存款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及不動產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 當學年未領獲其他弱勢學生專屬獎助學金者
申請文件:
- 申請表。
-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在學證明章」)
- 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學生另加計配偶之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 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所得清單(已婚學生加計配偶)
- 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
- 學生本人存摺帳戶影本(郵局、銀行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