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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 Q&A(因教育部尚未正式公告,故詳細辦法將另行公布)

mail 如有疑問請來信生輔組 celine@tmu.edu.tw

Q1

我是本校學士班(大學部)學生,要如何申請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3.5萬元/年(每學期1.75萬元)學雜費呢?

A1

不用另外申請喔!

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減免對象為學士班(大學部)學生,無需自行提出申請。您是學士班本國籍有戶籍登記,具有學籍且在修業年限內(不含境外生、延修生),學校會直接於上、下學期的學雜費繳費單先行扣減1.75萬元,剩餘金額再自行繳交,所以學雜費繳費單的應繳金額是扣除後的金額。

Q2

我是延修生,一樣可以享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嗎?

A2

不可以喔!延長修業年限不得減免。

Q3

我是有本國籍的學生,但繳費單沒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500),該怎麼辦呢?

A3

請確認教務學務系統學籍資料上是否有身分證資料;若無,請同學向教務處申請學籍資料異動,確認系統已完成修正後通知生輔組,生輔組後續協助繳費單扣繳事宜,原金額的繳費單請先不要繳納

Q4

我是大學學士班學生,如果有申請教育部各類就學減免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或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等),每學期可以再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5萬元嗎?

A4

不可以喔!

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5萬元與教育部各類就學減免或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僅可擇一補助,您可以考慮自身情況後擇優選擇適用的喔!

Q5

我要申請教育部各類就學減免(具備軍公教遺族子女、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籍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要如何申請?

A5

請於113/01/08~113/01/12至教務學務系統提出申請,原本已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500)的繳費單請先不要繳納

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請點我

Q6

我的家人要申請政府其他就學補助(如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要如何放棄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

A6

請於113/01/08~113/01/12至教務學務系統提出申請「放棄行政院定額減免」,原本已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500)的繳費單請先不要繳納

  • 申請系統路徑:教務學務系統→學務系統→學雜費減免補助→學生申請與查詢→申請減免補助→點選【放棄或不符合「行政院定額減免」補助資格】

  • 進入系統後填寫:
  1. 減免類別→選擇欲申請其他就學補助項目(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或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等)
  2. 點選是否校外租屋
  3. 父母親資料擇一填寫
  • 填寫完後送出即可,不須列印申請表,生輔組後續會協助繳費單修改事宜

→再次提醒,如有重複請領情形,須將教育部扣減之1.75萬元款退款給學校;又如未退回,各部會獎助學金資格將因重複請領而被取消。

Q7

我是轉系生/轉學生/降轉生/重考生/復學生,重讀/復學後一樣可以享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嗎?

A7

如果之前同年級、同學期曾經申請過學雜費減免者,則不得申請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喔!如有上述情形,請於113/01/08~113/01/12至教務學務系統提出申請「放棄行政院定額減免」,原本已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500)的繳費單請先不要繳納

  • 系統路徑:教務學務系統→學務系統→學雜費減免補助→學生申請與查詢→申請減免補助→點選【放棄或不符合「行政院定額減免」補助資格】

  • 進入系統後填寫:
  1. 減免類別→選擇【相同學制、同年級、同學期已申請過其他減免】
  2. 點選是否校外租屋
  3. 父母親資料擇一填寫
  • 填寫完後送出即可,不須列印申請表,生輔組後續會協助繳費單修改事宜

範例1:我之前他校就讀法律系,大一上至大二下(共4個學期)都有申請學雜費減免,再轉學考進本校藥學系大二,則藥學系大二上、大二下皆不得申請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定額減免。

範例2:我之前念藥學系念到大二下學期就辦理休學,且大一上至大二下(共4個學期)都有申請學雜費減免,今年復學從藥學系大二下開始重讀,則大二下不得申請學雜費減免及教育部定額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