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領導知能培力獎勵金活動說明
一、實施目的: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參與領導知能培力活動,成為具備全球競爭力之跨域人才。
二、適用活動:以獎勵國際性領導知能培力活動為限。
三、獎勵對象:
本校之大學部在學學生且領有「實踐領導標章」,代表本校籌辦活動、發表論述,或參與活動者。
四、申請方式:
請參考填寫下頁「臺北醫學大學領導知能培力獎勵金申請表」。
申請人應於該活動結束後兩週內,依本校相關規定檢附報名資料、成果報告,核銷單據等,送至「領導知能中心」辦理獎勵金申請作業。
五、獎勵金說明:
***在同一年度內,以獎勵一次為限;同一活動已獲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同時領取本辦法所規定之獎勵金。
***各項獎勵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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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本校籌辦活動者,若活動發生地點為國外,每人獎勵$10,000元,每學期2名;若在國內,每人獎勵$3,000元,每學期3名。
- 以本校名義於活動中發表論述或擔任講者,若在國外,每人獎勵$8,000元,每學期2名(113.11.13已額滿);若在國內,每人獎勵$2,000元,每學期
3名2名(113.11.1更新)。 - 參與活動者,若在國外,每人獎勵$5,000元,每學期2名(113.10.22已額滿);若在國內,每人獎勵$1,000元,每學期3名。
- 本辦法獎勵金分上下學期核發,由領導知能中心執行小組進行審核。
六、本辦法所核發之獎勵金若補助經費提早用罄,得不予補助。(用罄時,將公告於中心官網)
七、收件期限:(本學期)即日起至113.11.15 (所謂收件期限:指於截止日期前將"系主任用印完畢"的申請書與相關佐證紙本,送達服學中心)
八、獲得獎勵金之學生,應接受領導知能中心邀請進行經驗分享及交流,以及協助規劃與本辦法相關之活動。
九、承辦人員:臺北醫學大學學生事務處領導知能中心張佳琳小姐(E-mail:lynnchang@tmu.edu.tw;Tel: 886-2-27361661#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