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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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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任職時將依據專長及意願安排,惟後續得依中心需求進行工作輪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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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共4職缺—
- 工作地點: 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推動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臺北醫學大學藥營大樓3樓)(備註:依業務需求規劃出差)
- 上班時間: 週休二日,上午8點~9點彈性上班,下午5~6點彈性下班。
- 聘用日期: 預定114年3月(或錄取後另議定)。
- 備註: 本職缺屬教育部行政委託專案聘用,錄取後依114年度專案合約聘用,原則上自起聘日起至115年2月28日。後續依工作狀況考核,依表現及下一期合約續聘及晉級,採一年一聘。
- 履歷徵求截止日:114年3月2日(日)。
- 應徵方式:意者請提供個人履歷資料,及其他有利資歷佐證之證明文件或作品,電子信件寄至wibyueh714@tmu.edu.tw 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