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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應徵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大專校院以上(含)學校在學學生,具行政工讀經驗尤佳。
       (二)熟稔Microsoft office各項電腦軟體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認真負責、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四)能協助處理辦公室電腦、網路與線上管理平臺相關問題尤佳。
         (五)可長期(至少1年以上)工讀者優先考慮。修課學分少的延畢生或只剩寫論文的研究生尤佳。
       (六)高中職夜校生可,未滿十八歲者需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七)外僑生需具備有效之居留證及工作證影本。

二、  工作內容:協助計畫各項行政事務、包含:計畫文件/教學影片記錄校對、計畫經費核銷報帳、環境清潔與防疫清消、至師大校本部往返收送公文信件、電話客服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工作時間:週一到週五上班日,上午時段為08:30至12:30,下午時段13:30至17:30,中午12:30至13:30為休息時間。工作時間採排班制,每週至少排4小時,可配合越多時數者優先考慮。

四、  工作待遇:依勞動部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支薪,含勞保勞退。

五、  工作地點:配合計畫執行需要,於師大英語系遠距教學計畫辦公室(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01號,萬華國中內)。

六、  聘任期間:起聘時間依本校核定到職起聘日,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按實際上班時數支薪。試用期滿經考核及格後,表現良好者,可配合專案計畫執行期程得續聘。
七、   應徵方式:
     (一)應徵人員請備妥以下文件(請將所有文件合併成單一個pdf檔案):
      1、履歷表(含正面照片、工作經驗簡述、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註明每週一至五可工讀時段)。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3、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4、外僑生請另檢附有效之居留證及工作證影本。
        5、其他有利申請之證明文件(如:行政工讀服務證明等)。
      (二)以上資料請於113年3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履歷資料至聯絡人邱先生信箱yulichiu@ntn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師大英語系教育部遠距教學計畫兼職工讀人員—○○○(姓名)」。如格式不符將不予錄用,通過書面審查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三)聯絡人:邱先生,E-mail: yulichiu@ntnu.edu.tw,連絡電話:(02)8979-5489。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可上本校人事室網頁查詢)辦理。
      2、資格符合者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隨到隨審,資格審查通過者,擇優依報名先後順序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函覆。若徵聘到合適人選,將提前結束徵聘作業。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本案得擇優增列候補3名,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候補期滿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