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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


臺北醫學大學研究生獎勵學金實施要點【請點我】

 入學優異獎學金  申請日期為每學期開學日起算兩週,實際日期請詳閱公告  

全時研究生勵學金 申請日期為每學期開學日起算兩週,實際日期請詳閱公告  

 

 

Q1、我可以申請哪些項目呢?

A1、依實施要點規定,入學優異獎學金 或 培育優秀博士獎學金 僅得擇一申請,且規定均需於入學第一學期提出申請(每學期不用重複提申請),另可再申請全時研究生勵學金(每學期需向系所提出申請)。

舉例如下A.申請 入學優異獎學金 及 全時研究生勵學金 (每學期需向系所提出申請)

               B.申請 培育優秀博士獎學金 (申請通過後即不得再申請研究生獎勵學金)


Q2、入學優異獎學金什麼時候要申請?每學期都要申請嗎?

A2、依實施要點入學優異獎學金需於入學第一學期提出申請(每學期不用重複提申請)。
     請務必注意!!若入學後即要提出休學,也要提出申請!未於入學當年而後復學再提出申請者,則不符實施要點規定。
                                     若入學當年已提出申請且通過後休學再復學,獎勵將會保留,即不需再提出申請


Q3全時研究生勵學金每學期都要申請嗎?

A3依實施要點全時研究生勵學金需每學期提出申請,請向各系所秘書、行政老師提出申請。


Q4請問相關領域系所的定義是什麼?

A4若非系所名稱相同,申請時應提供相關領域說明,如系所課程內容等,並依所繳資料提供研究生獎勵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


Q5研究生獎勵學金的發放時間?

A3除系所收件初審,研究生獎勵學金審查會議預計於收件後兩週內辦理(上學期預計10月中;下學期預計3月中)。會議通過後即辦理請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