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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宗旨
現今臺灣社會中,普遍價值仍對單親家庭存有刻板的印象,鑒於扶助弱勢並致力公益,基金會多年來支持、鼓勵單親家庭子女們能於勤奮向學,因此基金會每年對於優秀的青少年們給予鼓勵、建立信心,特設「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實際支持與鼓勵單親家庭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校生成績優異者,表彰單親家庭子女的堅韌學習精神。
貳、 獎學金對象及獎學金金額
凡 未滿 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200 名。
一、大專 C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 12,000 元整。
參、 申請資格
一、114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七、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九、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肆、 應備文件
一、請先進入Google 表單,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
(填寫Google報名表單後,須再將二至五項所列之紙本資料寄至本會)
【大 專C 組】表單網址: https://reurl.cc/WzLNWk
二、2026年度獎學金申請書
三、115/7/13至115/10/12 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四、115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5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五、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若遺失請向該校教務處申請複本並請學校處室核章),若為百分比成績單(GPA),請檢附學校「等第績分平均(GPA)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以利確認及計算成績。
※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不接受補件且不另行通知,若發現有重複寄件者,以無效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