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適用對象
具東南亞國家國籍(泰緬 優先 )且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高中畢業來台就讀 醫藥衛生相關且具專業證照之科系者 。
二、 申請條件
已取得國內大學醫藥衛生相關且具專業證照之科系就讀資格者 。
三、 獎助學金 金額
每學期提供75,000元獎助金,領取上限4年。
四、 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者依本方案規定提出書面資料申請 ,通過初審後安排面試審核。
五、 申請者繳交檢附資料
(一) 東南亞醫 藥衛生 人才培育獎 助學金申請表。
(二) 教會 牧長推薦函。
(三) 錄取通知 (新生 )或前一學期成績單 (在學生 )。
六、 服務年限
服務年限計算方式,每領取1學年之東南亞醫藥衛生人才培育獎助學金者應於嘉基服務1年,領取2學年之東南亞醫藥衛生人才培育獎助學金者應服務2年,以此類推。
七、 輔導計畫
(一) 每年寒暑期得安排於本院進行工讀,接受相關輔導,以適應職場環境,工讀期間薪資依規定支付 。
(二) 護理職類應於本院完成最後一哩選習 ,其他職類依各自相關規範辦理 。
八、 義務及責任
(一) 經核定接受東南亞醫 藥衛生 人才培育獎助學金之學生應與本院簽訂「東南亞醫 藥衛生 人才培育獎助學金合約書」,合約書中之連帶保證人應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年滿十八歲(含)以上,且具有正式固定薪資所得之正當職業,財力狀況及信用狀況均良好者。
(二) 每學期必修學分完全通過者,始得核發下學期獎助學金。
(三) 經核定接受獎助學金之學生應於合約約定之期限內考取專業證照後至本院
任職服務,並須完成履行約定之服務期限;如未依合約履行者,須一次返還全數獎助學金。
九、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5 年8 月31 日完成初審書面資料申請,9 月1 日起陸續辦理面試複審。每年名額5 名,依收件順序受理審查。
十、 收件窗口
嘉基宣教中心 cychmission@gmail.com / (05)276504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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