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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比賽日期:
1、北區初賽:115年4月26日(星期日)。
2、南區初賽:115年5月24日(星期日)。
3、中區初賽:115年6月7日(星期日)。
4、全區決賽:115年6月14日(星期日)。
(四)比賽辦法
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A組:以3至5分鐘為限。
      (2)B組:以5至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272-2181轉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