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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助金額及名額

獎學金於每年三月起受理申請,實際發放名額與金額由獎學金審議委員會視今年度申請人數與評核結果決定。

二、申請人資格

(一)中華民國公民。

(二)努力上進,品行良好者。

(三)確實需要財務補助者。

(四)於國內完成高中或大學學業者。

(五)進修學業完成後,願在國內服務至少二年以上者。

(六)願意畢業後對校友會及獎學金基金會支持者。

三、義務

          申請獲准之學生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申請獲准之同學赴美後必須與校友會基金會保持聯繫。

          (二)畢業後加入校友會並對本會支持。

四、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 430 前送件,面試日期將另行通知。

五、申請辦法

申請者須檢送下列文件:

(一) 申請表格&自傳乙篇
(二) 所需金額
(三) 哈佛大學核發之入學許可影本
(四) 大學及/或研究所成績單影本
(五) 教授或雇主推薦信二封
(六) 此獎學金將優先提供給需要財務贊助的學生,申請人請提供您需要財務贊助之相關證明

         申請者填寫之申請書及應檢附之文件不全或逾期送交者,概不受理。

六、甄選方式

由本會獎學金委員會組成甄選小組,經審核資料、面談後決定獲獎名單。

面談為申請程序中必要條件,無法參加面談者,視為未完成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