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安中心樺加沙颱風第三號通報
114年9月25日08時30分
一、中央氣象署業於114年9月23日23時30分解除樺加沙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持續一級開設,教育部於114年9月24日20時歸建,本權責進行復原重建工作。
二、請學校(含幼兒園、館所)密切掌握人員及相關設施災損情形。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館所)如有清消、復原等工作,請配合地方政府實施,並持續掌握樺加沙颱風災後影響,落實清查設備設施損壞情形;另提醒積淹水地區待颱風過去恢復上班課後加強清理消毒,對於淹水或因設備損壞致有安全虞慮之校舍,請做好安全警示及隔離措施,以維師生及同仁安全。
三、本部預計於114年9月26日(星期五)12時關閉專案通報系統,以利本部統計災損情形。
此致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