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訓對象:
(一)設籍、居住或就學於臺中市15-19歲之青少年。
(二)設籍、居住或就學於臺中市15-19歲之特定身分青少年優先,特定對象資格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相關身分別規定。
2、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3、父或母曾於111年至113年間申領失業給付,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4、父或母曾於111年至113年遭遇職業災害,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5、經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二、參訓費用:
(一)本課程無須支付費用。
(二)學員每人預收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課程結束後,參訓時數達15小時(含)以上,於結訓當日全數無息退還。
三、詳細課程資訊及招生簡章請至弘光科技大學推廣營運處推廣教育中心網頁(https://ndu.hk.edu.tw/index.aspx)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