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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

更新日期:114年12月5日


 

114-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將統一預扣 17,500 元補助,無需申請!

補助對象

  • 本國籍
  • 修業年限內
  • 大學部在學生
    (含學士後護理系、第三人生大學專班)
重點

補助金額

$17,500 /學期

(一年共補助 3.5 萬元)

補助方式

  • 免提出申請
  • 學校直接於繳費單扣除
  • 只需繳納剩餘金額

注意: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補助

若您的家人欲申請下列任一補助,請務必辦理「放棄」行政院定額減免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勞動部/北市/新北)
單親培力計畫學費補助 (衛福部)
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退輔會)
 

我要放棄行政院補助 (17,500元)

若您符合上述其他更優渥補助資格,請依以下流程辦理放棄。在完成程序前,請勿繳費!

辦理時間

在校生 114/12/08(一) ~ 12/21(日)
寒轉新生 115/02/03(二) ~ 02/04(三)
1

教務學務系統 - 申請放棄

登入系統

點選路徑

學務系統 > 學雜費減免補助 > 學生申請與查詢

送出申請

點選【申請「放棄行政院定額減免」】

* 無需繳交紙本

前往系統申請
2

土地銀行 - 列印新單

登入代收學費服務網

下載繳費單

確認金額已恢復原價 (無扣除1.75萬)

完成繳費

可透過超商、信用卡或ATM轉帳

前往土銀列印

常見問答 Q&A

寫信詢問承辦人
Q1 我是學士班學生,要如何申請減免?
不用另外申請!
只要是本國籍、學士班、修業年限內且有戶籍登記者,學校會直接於繳費單扣減 1.75 萬元。
Q2 我是延修生,可以享有減免嗎?
不可以。
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不得減免。
Q3 我是本國籍,但繳費單沒有減免 17,500,怎麼辦?
請確認教務學務系統學籍資料是否有「身分證字號」。若無,請先向教務處申請學籍異動。待修正後通知生輔組更新繳費單。請先不要繳費!
Q4 可以同時申請其他部會補助(如軍公教子女補助)嗎?
不可以!
行政院定額減免與其他政府就學補助僅能擇一申請。請評估金額後擇優選擇。
Q5 我想改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如低收、身障...) 怎麼做?
請直接依生輔組公告時間提出「教育部減免」申請即可。原本有扣除 1.75 萬的繳費單請先不要繳,待審核通過後會換發新單。 前往申請頁面 →
Q6 家人要申請其他政府補助,我該如何放棄這個 1.75 萬?
請於規定時間內至「教務學務系統」點選【申請放棄行政院定額減免】。操作完畢後,請至土銀系統列印全額繳費單再行繳費。
Q7 轉學/重考/復學後,還可以領嗎?
若之前「同年級、同學期」已經領過任何政府補助(含此項),則不得重複領取
(例:大二上已領過,休學後復學讀大二上,則不能再領。)